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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因何成了“野蛮女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9:35 东北新闻网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增长势头一直居高不下。记者在市青少年法庭翻看厚厚的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卷时发现,2003年有19个女孩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的5.9%,2004年有34个女孩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的8.6%,今年女性青少年犯罪率仍呈上升趋势。本应该在父母怀抱中撒娇,在学校、老师呵护下健康成长的花季少女,为什么会铤而走险误入歧途?是什么让她们迷失了方向走向犯罪?而这桩桩女少年犯的犯罪记录正在无情地鞭鞑着我们的社会、学校、家长。

  17岁少女抢劫20余起

  17岁的萧阳还没来得及尝一尝花季的甜美,就因抢劫罪离开学校走进了冷冰冰的牢房,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事实上,她从十四五岁就开始“亡命天涯”,走上抢劫的犯罪道路。几年间,她抢劫的次数有五六十次,能认定的有20余次。

  父母离异毁了花季少女其实萧阳本身也是一个受害者。在她13岁的时候父母离异了,她的童年是在父母的吵架声中度过的。父母离婚后,母亲不辞而别,父亲将房子卖了也走了,萧阳只好寄宿在奶奶家,奶奶已70多岁根本没有能力照顾她。萧阳就过上了在同学家“打游击”的生活,这家住两天那家住三天,时间久了谁家也不好意思再去了。她就向同学借钱,后来就直接向同学要钱,最后就拳脚相加地抢钱。久而久之,她辍学了,过上了抢钱、花钱、再抢钱的生活,她把目标锁定在比自己小的同学身上。可当法官问她为什么要抢劫时,她却理直气壮地回答:“我不认为自己是抢劫,我饿要吃饭。”

  为钱对同事下手

  美月,17岁,小学文化,无职业,肇源人,2004年举家来哈打工。在网吧认识了郑某(五大连池人),一来二去便与其同居,形影不离。他们经常与郑的两个“哥们”(通河人)一起吃喝玩乐,很快就没有钱了,几个人商量到哪整点儿钱?美月对郑说,同事小艳看上去挺有钱的,几个人就决定对小艳实施抢劫。今年6月份,美月将小艳引出来,由郑和他那两个同伙对小艳进行跟踪,在道外对其实施了抢劫,抢到MP3一部、手机一部和370元现金。美月因参与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而直到被抓,美月才知道与他同居的男友竟是个抢惯犯,已抢劫12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外来人口是犯罪“重灾区”据市青少年法庭田梦华庭长介绍,这些违法犯罪的少女绝大多数来自农村。她们中有的是跟着进城打工的家长来到省城,因种种原因无法入学,因而无从就业的;有的是离开父母、来到省城谋生而又找不到工作的。这些人无学可上、无工可做,成为社会的“闲人”,加之年少幼稚,文化素质低,又不懂法,缺乏辨别是非能力,一旦受到社会环境和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或被坏人拉拢诱骗,就会走上犯罪歧途。

  ( 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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