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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做好年底清欠工作 严查建设领域拖欠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10:24 桂龙新闻网

  南京市有关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年底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民工工资工作。

  据了解,南京市自从2004年以来,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随着新春佳节的临近,施工单位急需拿到应得的工程款,民工急需拿到应得的
工资,清欠的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为此,通知要求:已建立的各清欠机构应充实人员力量,摸清情况、及时处置、化解矛盾、建立起处置突发事件的机制。同时,要畅通投诉渠道,积极消化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各清欠机构均应设立投诉电话,设置投诉信箱,加强举报投诉的接待力量,对所有涉及拖欠民工工资的来信来访均应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交代,做好对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建设部门在各建筑工地设置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将企业应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应按月发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和地址以及相关权益义务等内容进行公开告示。

  对涉及拖欠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建立处理案件的“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处理,加强调解和劳动仲裁。对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争议案件,要快立、快审、快结,对生活困难的民工,可免交仲裁预收款;对于败诉的民工,酌情减少仲裁费。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新颁布的《南京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民工,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严禁将工资直接交“包工头”发放。对有拖欠和克扣行为的企业,责令其立即补发;建筑业企业获得工程款的,要优先偿付拖欠的民工工资。

  通知还特别指出,要严肃处理以讨薪为由,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社会稳定。

  来源:人民网选稿: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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