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徽中学办补习班致重大伤亡 责任人受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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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10:24 桂龙新闻网 | |||||||||
记者从国务院纠风办获悉:近日,国务院纠风办在山东省纠风办、安徽省纠风办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山东省郓城县黄安镇中学、安徽省灵璧县韦集镇中学教师违规私办收费补习班造成学生重大伤亡事故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在全国进行通报。 经查,2005年7月,山东省郓城县黄安镇中学教师管圣檀、曹鲁凤私自举办补习班,共招生105人,收费3600元。梁庄小学副校长李某擅自将教室借给管、曹二人办班。在黄安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纠风办迅速派出调查组,会同有关部门对两起事故进行了严肃处理。管圣檀、曹鲁凤、吴长平被依法逮捕。郓城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徐某、教育局局长郭某、副局长潘某、黄安镇中心学校校长韩某、黄安镇梁庄小学副校长李某、黄安镇中学校长张某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灵璧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王某、教育局局长刘某、韦集镇中学参与补课的9名教师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两起违规办班所收补习费全部退还学生家长。 通报指出,两起事故的发生,造成了多个家庭的不幸,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不折不扣地执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一律不准举办收费补习班。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监管、严格检查,加强对学校和教师队伍的监管。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来源:人民日报选稿:韩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