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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安全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11:34 桂龙新闻网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我区公安机关于12月11日至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专项检查和督促整改行动,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元旦、春节期间社会稳定。这是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情况通报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区在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工作中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取
得了明显成效,但形势仍不容乐观。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1至11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839起,造成3166人死亡、1.1594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045.26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1.48%、7.8%、13.83%和20.57%。

  但道路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在消防管理方面,1至11月,全区共发生重特大火灾25起,死亡13人,受伤11人,直接财产损失2091.6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除死亡人数持平外,起数上升44%,受伤人数上升8人,财产损失数上升89.1%。

  在治安管理方面,今年以来,我区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大力加强爆炸危险物品安全大检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措施,大力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积极贯彻落实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确保了我区公共安全。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隐患。

  据区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在道路

交通安全方面,要重点督察治理客运车辆超员、
机动车
超速、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等情况;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要重点督察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学校、易燃易爆单位安全情况,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情况,消防部队执勤备战情况等;在治安管理方面,要重点督察近期拟举办的大型活动情况(包括数量、种类、规模、主办单位、举办的时间和场地的安全情况),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准备情况;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等。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区公安厅领导将带队到各地督察。同时,区公安厅将组织交警、消防、治安等部门组成督察组分赴各地开展督察。区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亲自带队对本地道路交通、消防、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到事故易发区域、重点路段、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查隐患、查漏洞、查工作、查责任。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各地公安机关要落实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察。对因工作疏忽大意、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为加强沟通联系,区公安厅成立了专项督察办公室,建立每日一报制度,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每天将当地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上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区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呼吁,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到这次专项检查和督促整改行动中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交通安全方面请致电:0771-5706599(交警总队长热线),治安管理方面请致电:0771-2892306。消防安全方面请与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联系。

  来源:广西日报选稿:见习编辑苏熹作者:卢建宁 覃燕 甘楷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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