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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本月开始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13:58 深圳晚报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本月开始发放

  特困家庭每月最高补1200元

  本报记者彭森报道自本月起,深圳那些已在民政部门登记在册,且无任何房产的低保家庭均可向政府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昨天,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介绍了此次发放
补贴的相关标准及受理细节,特困家庭每月最高可获1200元的货币补贴。补贴租金将自本月起开始发放。

  最近,市国土房产局出台了《深圳市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办法》,提出未来深圳的廉租房配租将以货币补贴为主。昨天,就申请廉租房补贴的具体程序,该局解释,凡是2005年底民政部门登记在册并且无任何房产的低保家庭,自愿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都可享受本次廉租住房货币配租。申请家庭到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领取并填写《深圳市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后,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经审查合格的家庭将接到《深圳市廉租住房配租通知单》,申请人及其年满18岁以上的家庭其他成员凭此通知单和个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的区住宅(建设)局签订《深圳市廉租住房货币配租协议》。区住宅(建设)局按月在指定银行将申请家庭的货币配租补贴存入申请家庭在《协议》中提供的银行账号。2005年12月开始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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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标准

  在租金补贴金额具体计算方面,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配租资格的家庭每人每月住房面积按15平方米计算,家庭成员超过4人的按4人计算。各个区每平方米货币补贴额不同: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为20元/月·平方米;盐田区12元/月·平方米;宝安区、龙岗区6.4元/月·平方米。

  按这种方法计算,户籍为福田、罗湖、南山的特困家庭如家庭人口为4人或超过4人,最高每月可获补贴1200元;户籍为盐田的特困家庭如按4人或超过4人计算,最高每月补贴720元;户籍为宝安、龙岗的特困家庭如按4人或超过4人计算,最高每月补贴3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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