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有307件职务犯罪案件启动了人民监督员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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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01:43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 (记者 祝汉宾) 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人民监督员制度在我区试点已经两年。截至今年11月,我区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监督“三类案件”307件,涉及359人。在监督结案的“三类案件”中,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原拟定意见的有14件,涉及20人。经过检察长同意或者检委会决定,人民监督员对7件涉及10人的监督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其中3件拟不起诉的案件按照人民监督员意见提起公诉,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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