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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否认将取消省级公证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02:01 新京报

  该省司法厅负责人表示,公证机构将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调整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 谭林)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黄武昨日表示,有关“广东省公证处明年取消”的传闻没有根据。

  12月9日,广州市司法局局长叶育长向广州市人大代表汇报工作时表示,依据新《公
证法》规定,明年3月后,广州市现有的省、市、区三级12家公证处中,省公证处将被取消,市、区两级公证处只保留其中一级。

  记者就此传闻采访了广东省公证处负责人。他们强调,根据省司法厅的部署,省公证处已制定了明年的工作计划。

  记者又采访了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黄武,黄武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其规定:“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因此,全省公证机构将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调整和设置。目前,省司法厅正围绕《公证法》的实施积极开展调研论证工作;省内任何公证处的变更都需要依照规定,报省司法厅同意。所以,有关“广东省公证处明年取消”的传闻是没有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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