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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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03:23 深圳商报 |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的通告 深国税告〔2005〕18号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申报管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自2005年第四季度起,调整企业所
特此通告。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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