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管明年1月1日起须实行人性化执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03:40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程维发自重庆 明年1月1日起,重庆市行政执法方式将全面转型,城管及其他机构在行政执法时,必须严格实行“人性化”,禁止“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简单执法”。 重庆市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下称《决定》),在此框架下,重庆市10万执法大军将从10个方面改善执法方式。这也是全国第一部规范行政执法的政府规章。
“人性化”法规 重庆市现有各类行政执法机构10240个,共有执法人员102443人,其中由该市政府审发执法证件68432人。行政执法人员已经成为公务员的主体部分,也是与市民接触“最广泛、最直接、最频繁”的公务员。 重庆市法制办负责人表示:“目前在重庆市的行政执法中,还存在着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等弊病,执法中对群众的人性关怀不足,街头常常出现‘掀摊摊’、‘砸挑挑’的场景。” 重庆市市长王鸿举多次要求行政执法做到文明执法,因此,当地出台了这一专门规范10万行政执法大军行动的《决定》。 《决定》提出,在今后的行政执法中必须树立“人本执法”、“严格执法”、“科学执法”、“公正执法”、“责任执法”等理念,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决定》针对当前行政执法中不同程度存在的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等现象,提出注重人权保障,并从十个方面改善执法方式。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注重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别要注重维护和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同时还要将违法当事人和其亲属区别对待。 《决定》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应教育优先,不得以罚代教,对违法程度显著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后果的当事人,以教为主,不给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残疾人、下岗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民等困难群体,初次违法且违法程度与危害后果显著轻微并能及时纠正的,依法给予警告处罚,原则上不罚款或者没收财物。 为保证《决定》的执行力度,重庆市还明确规定,“野蛮执法造成严重过错,行政首长将被问责。”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首长要以行政诉讼当事人或行政复议参加人的身份出庭参加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审理,“到法庭上感受违法行政的危害。” 清理执法人员 “重庆市目前依法行政还存在五大问题。”在《决定》审议通过之前举行的网络立法听证会上,重庆市委党校的徐继敏表示,一是为谁执法的问题,目前部分行政执法行为是为本部门或本执法人员执法,为人民执法这个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好;二是执法理念有偏差,重处罚轻其他措施;三是执法主体的权限交叉,市级部门和区县部门的权限交叉;四是目前的行政执法的程序还不太规范,被执法人的陈述权、听证权未得到应有关注;野蛮执法。 参加听证会的部分网民认为,行政执法不规范是目前导致“干群关系”不良的重要因素之一。此外,“对罪犯的打击,往往使人想到铁腕整治、毫不留情、绝不手软;其次,执法缺失公信力,刑讯逼供、徇私枉法等乱执法现象的屡屡出现,影响了公众对执法人员的认同。” 《决定》要求,当地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决定》的要求,完成本行政执法系统的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责、执法文书、执法人员的清理工作,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 作为《重庆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工作规划》的工作目标,《决定》的出台,使得重庆市政府职能“错位”、“缺位”等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重庆市法制局人士表示,未来5年,重庆市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将整体提高,法治政府的构架也会随之初步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