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收保费却不理赔 随州一保险公司被判承担义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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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06:3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特约记者 文静 报道:只收保险人的保费,却不按约定理赔。昨日,随州市曾都区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支付易某重大疾病提前给付款5万元及住院费用的医疗保险金11242元。 2003年8月1日,随州市某保险公司推荐一生健康保险。易某之父为易某购买了“个人长期人身保险和医疗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保险金额为10万元,重大疾病
法院审理认为,易某之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长期保险合同和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合同,合法有效。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