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子强收保护费遭拒 1人被菜贩夺刀刺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07:0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晨雾笼罩中,5个年轻人手持砍刀向菜贩陈红军砍去!忍着剧痛,陈红军奋力抢下对方的砍刀予以还击,一场血战开始了……昨日清晨7点左右,5名男子到青羊小区综合市场强收“保护费”,群众奋起反击,民警赶来将其中两人抓获,另有一名歹徒在搏斗中受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陈红军头部也被砍伤。 群众报警5男保护费没收成
昨日上午9点,记者赶到现场。据卖菜的杨先生介绍,清晨6点20分左右,5个男子气势汹汹来到青羊小区综合市场门口,叫嚣着挨个向菜贩们索要150元的“保护费”。他们首先走到一外地小伙子面前,小伙子见他们人多势众,便哀求道:“大哥,我身上真的没钱,要不我明天给你们吧。”这伙男子把小伙子装满菜的自行车推倒在地,并警告他明天必须把钱准备好,否则有他好受的。接着,这伙人又来到菜贩范某的摊前索钱,遭到拒绝后,双方发生了争执,范妻把范某劝住并向那5个人赔了不是,但对方还是将范的菜车踢翻在地。随后,这伙人有些懊恼地来到陈红军父子的菜摊前索要“保护费”,陈红军父子不依,与对方发生口角,且越闹越大,见情况不妙,一旁的陈大爷拨打了110。见有人报警,5名男子匆忙逃走。 菜贩反击为首歹徒自寻死路 不久,110民警赶到,见闹事5人逃走,民警们离开了菜市场。然而,在民警离开不到10分钟时间,先前那5名男子竟提着砍刀返回综合市场,二话不说就向陈红军的头部砍去。陈红军毫无惧色,迎着明晃晃的砍刀向5人扑过去,并夺过为首歹徒的砍刀,一刀捅向其腹部,伴随着一声惨叫,为首的男子倒在了血泊中。这时,其他一些菜贩见状,纷纷提起钢管和木棒冲上来与这伙男子展开了殊死搏斗,并报了警。不久,派出所民警再次赶到了现场,在围观市民的帮助下,民警将其中两名男子抓获,而那名身受重伤的男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与对方英勇搏斗的菜贩陈红军头部受伤被送到四川省医院。 目前,警方正在全力侦办此案。 市民表扬不畏强暴值得学习 昨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虽然地面被水冲洗过,但搏斗中留下的血迹仍依稀可见,菜贩和好奇的过路人把青羊小区综合市场围得水泄不通。经过一场打斗之后,菜市场又恢复了平静,讲起发生的事情,陈大爷仍心有余悸。陈大爷很气愤地说:“我们每个月都按时向市场管理委员会交纳了市场管理费,今天那几个人却无缘无故跑来说要收‘保护费’,他们凭啥子该收取呢?我们这些卖菜的人起早摸黑,赚点小钱也不容易啊!他们也太黑了吧!”“就是嘛!他们太过分啦!”一名年轻菜贩接过话大声说道,“小陈娃儿”(指陈红军)做得对,为我们出了气,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来收取保护费。买菜市民也纷纷议论着此事,他们大多认为,陈红军虽然杀死了一个男子,但他是正当防卫,同时,大家对陈红军的做法还给予了表扬,认为他不畏强暴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 律师说法: 他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五条件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刚称,正当防卫的条件有5个:一是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二是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三是具有防卫意识,四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五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陈红军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构成犯罪。(记者 庞山岚 实习生 陈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