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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劳动保障局公布20项行政事业收费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09:2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记者陈酿)合肥市劳动保障局日前正式公布了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标准。

  具体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劳动合同鉴证费2.1元/人,变更劳动合同鉴证费0.7元/人;劳动争议仲裁费的收费标准中,案件受理费为每件20元,其中案件处理费按实际支出收取(勘验、误工、鉴定、差旅费等);技校报名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18元;技校新生
录取费为40元/人;劳工输出国外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劳务收入的10%%,职业介绍求职用工登记费2元/次·人,职业介绍服务费,省内为20~40元/人,省外为50~100元/人;招聘、招考服务费,联合为20元,委托为50元;委托保存职工档案费为2元/月·人;信息咨询服务费每次5~10元;劳务市场洽谈场租费每次30~90元。

  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1998]22号规定,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个证件4元;技师、高级技师合格证书费为5元;技师、高级技师评审费中,技师为150元/人·次,高级技师为200元/人·次;职业技能鉴定管理费按照鉴定站收入总额的10%%收取;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费每人10元;职业技能鉴定费中,理论考试:20元/科,操作技能:按类、级分别收取80~300元。依据该市物价局、财政局合价行费函字[2000]43号规定,

医疗保险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5元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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