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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官,向民众微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09:43 长沙晚报

  古时的包公黑脸,似乎不如此不显威严;某些西方法官以沉默为习惯表情,似乎不如此不显公平。要法官一笑,只怕难做。

  诚然,惊堂木也好,法槌也好,都掩饰不住法官的血肉情感。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长沙基层法院视察时说,就是要让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打得赢官司,让官司赢了兑得了现。语言质朴,而对普通群众的感情四溢。法官,应该无时无刻地牵挂着普通
人。

  相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话是有感而发。依法治国,是大道理但不空洞。一个普通人如果没有法律护身,只怕其权益朝不保夕了。今天有人拆你的屋,明天有人牵你的猪,甚至,危害到生命和安全的行为落到你的头上,你还真就喊天天不灵了。人民的法院当然为每一个有理守法者保驾护航,不然,还要这“人民”二字做什么呢?

  只有人民的法院、法官,才主张对百姓倾注感情。封建制度下,酷吏貌似公平,实则无情无义,大多假律法的名义鱼肉百姓。而某些西方法院、法官,看似中立,事实上,情形与表象并不吻合,实在不折不扣地维护少数人利益。少数西方法官们私念的表达,还真让领教过的人大失所望。

  司法为民,审判为民,这就要求包括法官们在内的法律工作者们,对人民群众怀着最深沉的爱。人民群众对法律是敬畏的,对法官是信赖的。千万不能一场官司下来,法律的神圣就消失了,法官的形象就坍塌了。一切的工作,都要防范于未然,都要未雨绸缪。从本报11日头版头条报道的《司法为民的新探索——长沙法院全国首推“亲和式”审判》的报道中,民众再次普遍感受到一种人民法院的火热情怀,就是要在公平、效率的基础上,让普通群众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得到人性关爱,得到人格尊重,得到权益保护,得到法律普及。一句话,官司一了,事情也了,舒心顺气,不再因此酝酿新的社会矛盾。

  亲和,是人民法院审判方式,也是要力求达到的社会效果。是对法官职业精神的新注释,是对法官业务素质的新要求。法律不信奉权力和金钱,人民法院如果说要有所供奉,那只有普通民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看,后面还要加一句话,法官要把人当人看,当正常的、需要法律帮助的人看。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文炯常对法官们说:法官眼中无“刁民”。在民商事审判中,假如法官首先以貌取人、以经验看人,这实际上就给人一个冰冷的宣判了。换而言之,如果能给所有求助法律的人———无论他富贵还是贫穷、显赫还是无闻———一个亲切的笑脸,一个周到的接待,一次详尽的倾诉沟通,一个畅通的法律程序服务,这样的调解和判决的效果,就不只是显示在法庭上,而必将积极地影响到法庭之外。

  中国目前的法律问题,还不单纯是一个法律的公式运用。从另一个角度看,亲和式审判,也需要民众树立起对法制的信心,也要学习法律、理解法律。要相信人民法院是为民用权、为民系情、为民谋利的。相互信任才能换得良好沟通,让亲和的效果不仅浮现在脸上,而能深入骨髓。亲和的过程,其实也是引导民众辨法析理、促进诚信、营造和谐的过程。我们分明看到:法律,已经抛开冰冷的外壳;法官,正对民众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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