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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震灾区借读生异地安置一律免收借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09:5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12月19日消息(记者蔡福津)江西省教育部门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做好地震灾区借读学生的入学工作,凡由灾区教育部门开具了借读证明的借读生应妥善安置,不得拒绝,并一律免收借读费。

  通知指出,凡是所在学校因地震损毁造成教室不足的中小学生,在异地有亲戚或其
他人能够提供居住等生活帮助的,可要求在异地中小学借读。需要在异地省重点中学借读的学生必须是在读的省重点中学学生。借读期原则为一年。

  通知要求,灾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做好借读学生的审核工作,凡是需要借读的学生,应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异地亲戚或其他人能够提供居住等生活帮助的有关材料,由学校审核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开具借读证明。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对于灾区教育部门开具了借读证明的借读生应妥善安置,不得拒绝,一律免收借读费,并根据学生家庭困难情况,适当减免杂费、课本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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