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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打工无需就业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10:22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项凤华)记者昨日从市劳动部门获悉,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进城打工不再需要办理就业证,同时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市劳动部门提醒,除一次2元的跨省、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服务费、暂住证工本费和
按规定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外,其他收费均属乱收费,农民应当拒绝缴纳,并向监督管理部门和价格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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