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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规划重修 “大崂山风景名胜区”将浮出水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11:37 青岛新闻网

  晚报讯时隔20年后,重新修编的《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从昨天起开始,进入由省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论证阶段。一个新的“大崂山风景名胜区”即将浮出水面。据了解,目前的崂山风景区是在1986年完成总体规划编制的,在此后的20年中,崂山及周边城乡发展变化巨大,原有的规划已经无法跟上目前的风景区发展要求。

  景区重新定性

  这次规划修编,崂山风景区的性质被首次重新确定为:以山海奇观、千古名胜、滩湾浴场、海天山城协调融合,供游赏观光、休闲度假、开展山海康体和科学文化活动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规划范围扩大

  重新修编后的规划范围增加了鹤山景区和标山、锥子崮等山岭保护区,增加了局部的海岸岬角,增加崂山水库汇水范围和南九水山谷地带。规划还将崂山风景区范围以外的崂山余脉作为风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

  此次规划的风景区包括沙子口、王哥庄、北宅、夏庄、惜福镇等5个街道办事处的全部辖区以及鹤山在即墨市的部分,总面积472.25平方公里,比20年前认定的446平方公里面积多出26.25平方公里。

  根据规划,崂山风景区被细分为风景游览区、风景恢复区、风景协调区、旅游服务基地及外围景点,以进行不同的规划。

  首提分级保护

  根据风景区保护的要求,此次规划还首次提出了崂山风景区资源分级保护的计划。整个崂山风景区分为核心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四级保护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在核心保护区内,可以建设必要的与旅游相关的设施,除此之外,严格限制各类其他建设,对不符合规划的各类建、构筑物结合详细规划逐步迁出、拆除。二级保护区以恢复植被为主,根据用地条件发展观光园,发展第三产业。三级保护区,控制村庄的布局、规模与建筑高度,避免遮挡山体、山麓。四级保护区可以搞建设,但必须注重风景视廊的保留。外围保护地带则以山体绿化为主,不得开山采石。

  调控景区村庄

  根据修编后的规划,目前风景区内的村庄将分为搬迁缩小型、生态恢复型、控制型和集中发展型等4类。

  根据其所在景区位置,实行居民点调控原则,控制风景区内的人口总规模,减少风景区内的常住人口,从而减轻环境负荷。对位于风景区城镇规划建设区内的村庄,规划接纳一部分从核心区迁出的居民,禁止安排风景区以外的人口在此购房,保护和恢复风景区的健全生态环境。同时,寻求良性的经济发展途径,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记者李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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