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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税务部门提供简易计算办法核定企业所得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12:27 龙虎网

  【龙虎网讯】200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即将开始。那么,核定征收企业纳税人如何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呢?南京地税征收分局人员昨天向记者介绍了简易计算办法。

  据了解,在汇算清缴中,纳税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在月度或季度预缴的基础上,确定全年应补、应退税款,并填写申报表申报,办理结清税款手续。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
2005年度汇算清缴的要求进行汇算清缴。

  纳税申报公式:应纳所得税额= 全年收入总额×应纳税所得率×适用税率 年初未交数 实际已入库数 。纳税申报期限和地点:凡核定征收企业非网上申报的纳税人于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2月15日到各征收所申报窗口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在网上进行汇算申报。

  附:核定征收企业应纳税所得率表

  条件 对年销售(营业)收入在3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或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下企业

  应纳所得税额 全年收入总额×应纳税所得率×适用税率 年初未交数 实际已入库数

  行业应纳税所得率工业7%商业7%交通运输业10%建筑业10%饮食服务业10%娱乐业20%中介机构15%信息技术服务业15%文教卫体的企业、公用事业、旅游业、居民服务业10%其它行业15%

  备注 1、如应纳所得税额为负数,表示期末应退税额;2、凡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应在网上进行汇算清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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