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倾斜“零就业家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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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14:47 江西商报 | |||||||||
文/商报记者吴宁周君 政府送来一袋慰问大米,马小风着实高兴了好几天。而让他更高兴的是,前几天他去街办,听说省里针对他这样的“ 零就业家庭”专门出台了8项就业措施,确保年底前家中的下岗失业成员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零就业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具有我省城镇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无一人就业的困难家 庭。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我省共有2.5万户“零就业家庭”,仅南昌市就 有“零就业家庭”1622户,需就业人员2760人。 一家人中没有一个有工作和收入来源,“零就业家庭”的生活艰辛可想而知。为此,省市相关劳动部门表示,今后将 建立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长效机制,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通过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免费技能培训、创业指导 、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再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一系列援助措施,确保到年底“零就业家庭”中每户至少有一人上 岗就业。 据悉,此次8项就业援助措施主要涉及岗位援助、免费培训援助、免费职业介绍援助、岗位补贴援助、社会保险补贴 援助、小额担保贷款援助等。其中规定,今后要集中开发一批社区公益性岗位,优先提供给“零就业家庭”中的下岗失业成员 ;机关事业单位中属财政拨款的工勤岗位应优先录用“零就业家庭”人员。同时,劳动部门将开展“零就业家庭”的一对一就 业帮扶援助,确保其尽快实现稳定就业。并建立社区居民就业动态实名制管理办法,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确保在6个 月内帮助一个以上家庭成员就业。 此外,我省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给“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对有就业愿望和劳动 能力且对岗位不挑不拣的“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成员,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帮助其实现就业。 按新规定,单位招用“零就业家庭”的下岗失业成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正常发放工资的, 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同时,“零就业家庭”中的下岗失业成员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免收 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按照部署,目前我省各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将对“零就业家庭”实行独立建档立册、逐户上门家访,做到对 下岗失业原因、家庭状况、技能特长、择业意向、培训要求“五清楚”,并发放“零就业家庭”认定卡。前不久,南昌市政府 的“春风行动”就由市政府支付工资,聘请了2000名交通协管员,且今后每年都会有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零就业家庭” 。 不仅仅是针对“零就业家庭”,事实上,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缓解就业压力,省市政府 今年来陆续出台了不少优惠扶持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年初举行的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曾对今年的就业工作提出了具体目标:新增城镇就业4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16万人,其中“4050”人员3万人;省外劳务输出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免费职业介绍30 万人;免费再就业培训15.2万人,其中创业培训1.2万人。从记者近日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的情况看,目标的 落实情况较为理想,年底有望突破预期值。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今后几年,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将以提高就业稳定性为重点,实施积 极就业政策,扩大就业总量,提高就业质量,将各种促进就业的好办法上升为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据悉,其中的关键是要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以就业为导向,提高职业教育培训的实效,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 业能力;积极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工作,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的基本稳定;改善农村劳动者就业环境,努力培育劳 务输出品牌,积极推动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失业调控,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逐步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 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