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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法草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15:1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政治公众人物账户将强化监管

  北京今天消息据今天《法制日报》报道:作为十届人大立法规划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反洗钱法由全国人大预算工委负责起草工作。全国人大预算工委法案室主任俞光远12月16日在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上介绍了反洗钱法的有关内容,他表示,目前反洗钱法草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目前法律规定,构成洗钱的上游犯罪包括四种: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俞光远介绍说,反洗钱法将把上游犯罪的面拓宽至六种,增加腐败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其犯罪所得及收益将作为洗钱的上游“黑钱”。

  俞光远说,近些年我国大约有4000名贪官携带500亿美元逃到国外,反洗钱法里将有专门一章建立反洗钱的国际合作机制,包括信息交换和司法协助两个方面。他表示,有法律做保障,把这些贪官捉拿归案遣送回国会更简单,对方所在国家可以侦查、遣送,双方国家对非法所得进行分享。

  俞光远表示,反洗钱法将加强对政治公众人物有关账户的监管,打击腐败行为。反洗钱法扩大上游犯罪范围和建立国际合作机制,也都有利于加大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他介绍说,除19个部委外,中纪委和监察部也参加到反洗钱法起草工作组中,中纪委和监察部去年关于加强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的专门报告中,也涉及到反洗钱的问题。

  由于金融领域的反洗钱规定毕竟比较多,洗钱分子逐渐把注意力转向非金融领域,钻非金融领域反洗钱的法律空子。俞光远介绍说、非金融机构包括各种交易所,拍卖租赁场所、珠宝文物、房地产甚至汽车的交易场所等,只要进行大量现金交易的地方都可能进行洗钱,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经纪人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也可能进行洗钱活动。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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