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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户受扰居民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16:05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刘洋)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我市重点工程———通惠家园小区的16户业主受京通快速路交通噪声污染案终审宣判,16户居民分别获得北京市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一次性补偿1700余元至3000元。

  杨某等16户业主入住通惠家园以来,一直受所邻京通快速路交通噪声的困扰,他们认为自己的安宁生活环境权、休息权和正常通风权受到侵害,并一致认为噪声来源系由首创
公司经营的京通快速路主路、市政管理处养护管理的建国路(京通辅路)和地铁运营公司经营管理的复兴门—八王坟地铁(复八线)。经业主共同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显示噪声严重超标,居民起诉要求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共同侵权人承担共同侵权责任,赔偿每户5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城开公司给予每户业主一次性补偿4000元。判决后,城开公司不服上诉。二中院在审理中,多次与有关部门研究相关技术性问题,并现场勘验测量。法院认为,杨某等所住居室内的夜间噪声属A级,超过了《住宅设计规范》允许的噪声级,居民要求城开公司给予金钱补偿是合理的。另外通惠家园小区是城开公司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批程序进行建设并验收合格的经济适用房项目,而且该小区居民在买房时也对周边噪声环境有充分了解,加装推拉窗后可以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因此补偿数额应参照每平方米塑钢单玻门推拉窗的预算价格予以确定。宣判后,各方均接受了判决结果,服判息诉。

  网络实习生: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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