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公证“倒插门”协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1:1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近日,淮南市一对新婚夫妇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勇于打破世俗偏见,协商签订了“倒插门”协议,并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引起许多人的好奇。据悉,这是我省首例“倒插门”公证。 近日,淮南市公证处来了一对新婚夫妇,男子是淮南人,女子是河北人,两人已在淮南领取了结婚证。考虑到双方家庭的实际情况,他们决定到女方家乡落户。为打消双方父
协议书拟定后,小两口又决定到公证处申请对该协议予以公证。经过审查,淮南市公证处依法予以受理,为他俩签订的《男到女家落户协议》出具了公证书。 (宛司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