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烟花爆竹即日起将明码标价销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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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1:16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刘薇)即日起,本市执行烟花爆竹明码规定。昨天,市发改委和市供销合作总社联合下发了《关于执行烟花爆竹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通知》,柜台摆放式销售烟花爆竹须使用标价签明码标价,搭棚销售烟花爆竹须使用价目表明码标价。标价以市供销合作总社发布的参考价格为基础,各经营单位要设专人负责,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
明码标价所需的标价签、价目表由市供销合作总社所属批发站点负责发放,经营者可到烟花爆竹批发点领取。 相关新闻 朝阳建成173个销售点 本报讯(记者郭爱娣)记者昨天从朝阳区政府获悉,截至12月15日,朝阳区已向173个单位发放了《朝阳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布建通知书》,全区布建完成率达到86.5%。 据朝阳区政府介绍,朝阳区申请烟花爆竹销售的单位有958个,街、乡初审通过381个。经朝阳区烟花办联合检查组的实地检查,向其中基本符合布建安全条件的173个单位发放了《布建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