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启再就业援助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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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1:16 新京报 | |||||||||
各区县须为就业特困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 本报讯(记者汤阳)昨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消息,从今年12月26日至明年1月27日,全市将开展以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为目的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各区县要成立再就业援助活动指挥小组,为失业人员实现就业提供条件。
通知要求,各区县要组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除对失业人员进行走访,开展上门政策咨询外,还要为每一位急需就业的重点援助对象量身定制一份服务方案,针对其在求职就业、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和其他劳动保障政策方面的不同需求,确定具体服务内容。 此外,各区县要开发并收集一批适合援助对象的就业岗位,依托街道、社区,并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特困的失业人员。 各区县还应确立一批技能培训项目,向每一名愿意接受技能培训的失业人员提供适合的技能培训机会。落实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场地安排、后续扶持等环节的一条龙服务,帮助有条件的失业人员成功创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