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秋起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1:42 东方早报 | |||||||||
责任编辑 梁虹 据新华社杭州电 从明年秋季新学年起,浙江省的小学生和初中生将不用交纳学杂费就可入学。这是昨日,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浙江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宣布的消息。 习近平还说,“欠发达地区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的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转移支付
据浙江省教育厅介绍,目前全省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共有523.5万人,城镇初中和小学的杂费收取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学期分别为130元和100元,农村初中和小学的杂费收取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学期分别为90元和65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