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模划分为A、B、C三级 全省急救中心实行等级化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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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1:48 东方今报 | |||||||||
今报讯 昨日,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联合下发了《河南省急救站(中心)建设标准(试行)》,将全省急救站(中心)按规模划分为A、B、C三级。 A级急救站(中心)设在三级医疗机构,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急救站工作人员要在30人以上,拥有2辆以上监护型救护车,4~5辆普通型救护车。
B级急救站(中心)设在二级医疗机构,建筑面积大于150平方米,急救站工作人员要在24人以上,拥有1辆以上监护型救护车,3~4辆普通型救护车。 C级急救站(中心)设在一级医疗机构,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拥有18名以上救护人员,有2~3辆普通型救护车。 在A级急救站(中心)建设中要求,该中心要明确一名业务院长分管负责急救站(中心)工作,急救中心主任须正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另外,A级急救站(中心)的急救医师、急救护士都必须有英语会话能力,还必须有各种急救应急预案:突发重大灾害事故急救工作应急预案、常见急性化学中毒应急预案、常见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急危重症病人应急预案(复合伤、心跳骤停、创伤性休克、开放性骨折、急性喉梗塞、溺水、电击伤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