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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人”高速补偿住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2:10 北京晨报

  经检测噪音严重超标,16户业主最高获得补偿三千

  晨报讯(记者 颜斐)昨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京通快速路噪声污染案在北京市二中院有了终审结果。通惠家园小区的16户业主分别获得北京市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一次性补偿1700余元至3000元。

  2004年3月,该小区杨某等16户业主起诉称,因受所邻京通快速路交通噪声的长期困扰,其安宁生活环境权、休息权和正常通风权受到侵害,并一致认为噪声来源系由首创公司经营的京通快速路主路、市政管理处养护管理的建国路(京通辅路)和地铁运营公司经营管理的复兴门—八王坟地铁(复八线),且经业主共同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显示噪声严重超标,故要求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共同侵权责任,赔偿每户5万元。一审判决城开集团公司给予杨某等业主一次性补偿4000元。判决后,城开公司上诉至市二中院。

  市二中院认为,杨某等所住居室内的夜间噪声超过了《住宅设计规范》允许的噪声级,故杨某等要求城开公司给予金钱补偿是合理的。同时认为,通惠家园小区系城开公司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批程序进行建设并验收合格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且该小区居民在买房时亦对周边噪声环境有充分了解,加装推拉窗后可以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因此补偿数额应参照每平方米塑钢单玻门推拉窗的预算价格予以确定。宣判后,各方均接受了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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