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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判赔王纳文四万抚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2:1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昨天,王纳文向高峰索要王圣元三岁半之前的生活费一案在朝阳区法院了有了结果,高峰须在该判决生效后的一周内付清钱款。

  今年4月,法院判决高峰从2004年9月20日起每月支付王圣元1000元抚养费,直到孩子18周岁。判决生效后,王纳文曾试图与高峰商量,希望高峰将孩子从出生到3岁半这段时间里的生活费也按每月1000元给付,共计4.2万元。但一直协商未果,王纳文只好再次将高峰
推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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