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万元专项资金被谁挪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2:41 东方今报 | |||||||||
虞城县李老家乡曾是长江以北最大的芦荟生产基地,全乡有近2000户农民种植芦荟。由于种种原因,现在种芦荟的只剩下四五户。昨日,该乡副乡长孙海伟爆出了6年前芦荟生产基地的惊人内幕—— 150万元专项资金,群众没拿一分
6年前,虞城县李老家乡一度成为长江以北最大的芦荟生产基地。为了扶持该乡芦荟种植产业,省财政部门于1999年无偿拨付150万元“建设规模高效芦荟生产基地”专项资金,用于帮助芦荟种植户建日光大棚。 “我们没有得到一分钱,还交了建大棚的1000多元钱……”昨日下午,虞城县李老家乡黄孟庄村的村民黄保社说。 副乡长“赔”13万元 昨日,虞城县李老家乡副乡长孙海伟说,1999年,李老家乡政府在省财政厅、商丘市财政局等单位的帮助下,争取到了150万元“建设规模高效芦荟生产基地”的专项资金。当年12月中旬项目款到位后,乡里不但没有支付芦荟产业的其他基建款,在有关领导验收之前,乡财政所会计王明新却让他写一张领到13万元高效农业芦荟生产基地建设基建款的条子,并让他先拿出13万元。此后,他的这13万元被乡里开出的一张农业税发票做了假账。孙海伟说他的13万元已被某些人挪用了。 经办过此款项的李老家乡财政所会计王明新说,支出的钱都有领导签字,农民是否得到他说不清楚。 150万元被谁挪用? 当时任李老家乡党委书记的王升运(现任虞城县房管局局长)说,这150万元的款项具体用到哪里,由于时间久了,他已记不清了。 “这150万元专项资金肯定被乡财政所人员和其他人挪用了。”孙海伟副乡长断言。 昨日,该乡现任负责人表示,他们乡会尽力偿还孙海伟的13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