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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可就近缴养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3:14 重庆晚报

  从今天开始,车辆可以缴纳明年的养路费了。记者昨日从市征稽局了解到,现在起到明年1月31日缴费,可以享受免缴2个月费用的优惠。目前,我市42个区县(市)征稽所已完成数据联网工程,车主可以就近缴纳养路费。

  征稽局表示,以下车辆须缴纳养路费:领有牌照或未领牌照但已上路行驶的各型机动车辆、挂车、从事营业性运输的拖拉机;城市公共汽车;上路行驶的专用机械类车;在本
市使用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市外车辆;公安、司法部门除按规定免征的定编警车、囚车以外的其他车辆;驻市内的国际组织或外国办事机构的车辆;外国籍或中国港、澳、台地区的个人在渝使用的车辆;临时入境后,驻、行我市的各种外国籍或中国港、澳、台地区的车辆。

  小车一次性缴纳一年养路费可以优惠190元。其他车辆的交费标准为:客车190元/月吨;货车160元/月吨(按载重吨位收);小型出租汽车(含10人座以下的小型营运车)400元/月车;三轮摩托车12元/月车;二轮摩托车10元/月车。

  公路客运附加费具体征收标准为:20座(含20座)以下的客车65元/月座;21座(含21座)以上的客车52元/月座(按座位数征费);货车25元/月吨。

  征稽局提醒,每一个征稽所的详细地址已纳入重庆旅游地图,车主还可以通过市征稽局网站查询缴费点。由于与银行联网的工作还在进一步协商,因此,目前暂时不能在银行缴费。

  记者王渝凤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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