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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企业紧急事态救助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3:34 深圳商报

  深圳市企业家服务处和深圳海关企业管理处联手推出企业个性化服务升级版

  建立企业紧急事态救助机制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贸工局企业家服务处获悉,为增强深圳市与海关在企业服务与管理方面的合力,充分发挥双方在为企业提供个性化专门服务上的互补作用,在市贸
工局和深圳海关领导的积极倡导和大力支持下,经深圳市贸工局市企业家服务处与深圳海关企业管理处研究协商,出台了《深圳市企业家服务处、深圳海关企业管理处为重点企业和知名企业家服务合作暂行办法》。两个与企业经营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将通过重点企业服务资源共享机制、合作机制,共同打造个性化服务的升级版。

  据市企业家服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出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重点企业和知名企业家都可享受相关服务:深圳的“双亿”企业(年出口额超亿美元或纳税额超亿元人民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经深圳海关核定实行“客户协调员制度”并列入市企业家服务处服务范围的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

  在联手合作中,市企业家服务处的服务内容包括,对列入“深圳海关客户协调员制度”管理范围的重点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均按职能要求提供全面周到细致的个性化服务: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就重大紧急事项专题约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提供便利,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家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落实重点企业知名企业家的礼宾待遇,符合“荣誉市民”、“深圳年度经济人物”、企业家市级奖励和高级人才物质奖励条件的,积极予以推荐,并大力推动落实对知名企业家的系列非物质奖励待遇。海关企业管理处则主要侧重对凡列入深圳市企业家服务处服务范围的重点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均按其职能要求提供专门服务。对列入市企业家服务处服务范围并基本符合海关“客户协调员制度”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重点企业,为其提供重点服务。

  《办法》规定,合作双方相互协助开展工作,建立深圳市重点企业和企业家紧急事态救助机制,包括总体救助预案、约见机制、政策预警和决策咨询反馈制度、联络沟通制度等配套制度。重点企业在遭遇重大突发性经营危机或企业家求助的其他情形时,由双方牵头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启动紧急事态救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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