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报告将限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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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3:5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2月19日讯 (记者邱大军)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啸风今天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全体会议口头报告求精求简,最长不超过25分钟,以提高会议效率和审议质量。 听取和审议同级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及有关工作部门的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按惯例,每次常委会会议一般安排两次全体会议,开幕会听取议案的说
会议决定,今后全体会议口头报告时间,原则上,初审法规的说明和再审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一般控制在10分钟内;执法检查报告、专题工作报告一般控制在25分钟内;述职报告一般控制在20分钟内,以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审议主要议题。 主任会议同时要求各项报告和说明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条理清楚,通俗易懂;专题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初审法规草案的说明、再审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都要根据常委会会议的要求,明确重点,简要报告。对一些内容复杂、篇幅较长的报告,要另拟说明和报告提纲,作口头说明和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