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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环卫工逃逸者投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4:06 新晚报

  哈报网讯(王慧东 记者 刘治宇)18日14时许, 交警部门历时三天、往返五地、先后排查同一台车辆不同时期的14任车主,终于锁定了肇事者,并迫使驾车将环卫工人撞成一死一伤后逃逸的肇事者张立杰投案。日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14日5时10分许,道外区东直路交通专科学校对过,一机动车将正在道路上进行清扫作业的环卫工人盛某(女)当场撞死,将另一环卫工人田某(男)撞伤后,肇事者驾车逃逸
。案发后,太平交警大队事故科与支队事故处立即成立“12·14”案件专案组,交警事故处处长李军、太平大队大队长王伟亲自督办,展开全面调查。15日22时,交警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得到了肇事车辆牌号:黑A94441。

  15日22时30分,事故处逃逸科科长王乐明带领民警连夜赶赴呼兰区,迅速找到了黑A94441车辆档案上登记的车主王某。经询问,王某已于2001年将车卖给当地另一位居民,并出示了车辆买卖协议。次日,办案人员在找到该车第二任车主后,遇到了同样的情况,于是办案人员顺藤摸瓜,一路排查下去,发现该车先后在呼兰区买卖6次,再转手至哈市道外区韩家洼子一位车主后,又被卖至阿城市,之后又在哈市平房区买卖了3次、香坊区买卖2次。通过进一步调查,办案人员将目标锁定在该车的第14任车主、哈市香坊区成高子居民张立杰身上。迫于压力,张立杰到交警部门投案。

  据张立杰交待,事发当日,她驾驶黑A94441号面包车,行驶至交专门前时,感觉撞到了什么,但不知道撞了人。交警部门现场勘查认为,案发时两名受害人分别处在不同的位置,中间有一定的距离,属先后撞击,且车辆有明显撞击痕迹,驾驶员不可能不知道撞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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