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间“横”了一个木柜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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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4:06 新晚报 | |||||||||
哈报网讯(贝亚 桂玲 记者 张素梅)门挨门的邻居,因中间“横”了一个木柜,彼此伤了和气,法庭相见。两级法院作出一致判决,私建滥建,立即拆除。 陈伟与孙红是住在道里区某小区7楼门挨门的邻居。陈伟在楼道内建了一木柜,因往来走路碍事,引起孙红家不满,多次与陈伟争论无果。今年3月,所在物业部门特别作出整改通知,限陈伟家3日之内拆除在楼道间自建的木柜,否则后果自负。但是,几十天过去了,
看到陈家对物业部门的“警告”置之不理,孙红一气之下将陈伟告上法庭,要求其拆除木柜,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5000元。今年5月,物业部门同时证明:陈某在楼道内私建的木柜,影响防火安全,属于私建滥建行为。 据此,道里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居住的房屋楼梯间是公共部分,被告所建的木柜,属私建滥建行为。原告要求被告拆除木柜有理,法院予以支持。但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5000元,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被告拆除私建的木柜。 判决后,陈伟不服,提出上诉,市法院于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