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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受惊咬伤村民法院判决5名猎手赔2.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4:07 新晚报

  据新华社武汉电(记者 杨兴国)猎手擅自进山打伤和惊吓野猪,导致野猪将一村民咬成重伤,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决,由黄金贵等5名猎手赔偿受伤村民28245元医疗费和伤残赔偿金。

  4月10日,黄金贵邀约附近村民黄金保、黄金德、黄金玉、袁贤洪擅自进山捕猎。当天下午,黄金贵等人发现林中有两头野猪正在觅食,便围捕其中一头,黄金玉、黄金贵
接连向野猪开枪。野猪被击伤后狂奔逃命,恰在此时,吉坪村村民宋怀银经过此处。野猪将宋怀银扑倒在地,不停地撕咬,不一会儿就将他的小腿、大腿、臀部、上肢等处咬得遍体鳞伤。经法医鉴定,宋怀银右小腿损伤属七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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