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不存出租车发票存根 最高罚款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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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4:17 东方今报 | |||||||||
今报讯 昨日,出租车司机李先生打来电话叫屈:自己扔了本出租车发票存根,公司就被金水区地税局罚了1000元。 记者从金水区地税局了解到,连日来受罚的出租车公司很多,全是因无意间丢弃发票存根。一名出租车司机抱怨道:“出租车用的都是定额发票,发票存根一点用都没有,为啥非得存着呀?”
郑州市地税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后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记者还了解到,由于税务部门不能在当年审查企业纳税情况,所以企业有义务将发票存根保存好,以方便税务部门审查。如果企业不慎将存根弄丢了,要接受2000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