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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规划编制将设三级三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4:24 东南快报

  本报讯我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今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建立三级三类规划管理体系。

  按行政层级分为国家级规划、省级规划、市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类别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省级、市县级总体规划分别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由同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起草;专项规划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跨市县的区域规划,由省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和区域内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

  据悉,省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市县级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可根据需要确定。

  省级专项规划的领域主要包括: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水、海洋、矿产等重要资源的开发保护,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国防建设等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需要政府扶持或者调控的产业,省总体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省政府要求的其他领域。

  对省级、市县级专项规划组织专家论证时,专项规划领域及相关领域专家应当不少于1/3。规划经专家论证后,应当由专家出具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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