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立学校不准“选拔式”招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5:01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上海12月19日电 (记者刘丹)2006年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再出“狠招”:上海公立学校(包括公立转制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选拔或测试(包括面谈和面试)方式挑选录用学生,一经查实,学校校长等有关负责人将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等处分。 根据《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将采取‘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