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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立学校不准“选拔式”招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5:01 荆楚网-湖北日报

  据新华社上海12月19日电 (记者刘丹)2006年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再出“狠招”:上海公立学校(包括公立转制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选拔或测试(包括面谈和面试)方式挑选录用学生,一经查实,学校校长等有关负责人将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等处分。

  根据《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将采取‘
就近入学原则’,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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