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宗接代有功 索要十万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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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5:38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 余军今年38岁,家住黄陂,他的妻子周艳丽要比他大几岁,两人于上世纪80年代末经人介绍认识后,经过几年的爱情长跑,组成家庭。 婚后,两人的感情不错,小儿子出世后,夫妻俩在欣喜之余,又感到肩上的担子太重。经过商量之后,余军于1995年开始外出打工。出门万事难,在外打工的余军为了节约很少回家,也很少与妻儿联系。但打工生活也令他开阔了眼界,他屡次和妻子因为家庭开支发
去年初,余军回家过年,两人再次争吵后,开始分居。亲朋好友极力进行撮合,但仍旧没能融解两人心中的坚冰。 今年7月,余军一纸诉状递到黄陂区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并愿意承担抚养儿女的责任。 此案开庭后,周艳丽也同意离婚,但她认为自己替余家生育了子女,替余家传宗接代,遂要求余军必须给付自己10万元的生活补助费。 黄陂区法院审理认为,周艳丽要求丈夫给付10万元生活补助费的请求于法无据,但鉴于周艳丽离婚后生活确有一定困难,余军应给予一定扶助。 昨日,黄陂区法院一审准予两人离婚,由余军一次性给付周艳丽生活扶助费1万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