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清理煤矿“官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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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5:54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扎实地抓好清理纠正工作,真正做到令行禁止。通知要求,要
通知强调,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