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立法实施雨污分流 无证排水最高罚款十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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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6:19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宣传贯彻《南京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的大会上获悉,该条例已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南京首部排水法规,该条例也首次明确要实施雨污分流,对损坏排水设施、违规排水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记者注意到,该条例首次立法明确实施雨污分流。目前河西中部、仙林地区已经实
此次条例颁布,也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随意向下水道排泥浆,过去只能象征性地罚一点,现在条例规定,无证排水将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