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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立法实施雨污分流 无证排水最高罚款十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6:19 龙虎网

  【龙虎网讯】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宣传贯彻《南京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的大会上获悉,该条例已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南京首部排水法规,该条例也首次明确要实施雨污分流,对损坏排水设施、违规排水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记者注意到,该条例首次立法明确实施雨污分流。目前河西中部、仙林地区已经实
现雨污分流,效果较好,也大大降低了污水处理、输送的成本。条例的另一个亮点是规定污泥应当送至城市污泥处理场集中安全处置,在污泥处理场建成前,要送至垃圾处理场安全处置,防止污染水源。据悉,南京市计划明年建成凤凰山铁矿污泥弃置场,让大量污泥有个去处。

  此次条例颁布,也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随意向下水道排泥浆,过去只能象征性地罚一点,现在条例规定,无证排水将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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