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重拳整治“官煤勾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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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6:4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重点对登记申报人员的投资入股资金的来源、撤资、收益上缴等情况逐一进行核实,并区分情况作出处理,坚决防止出现弄虚作假、“明撤暗持”等问题。特别是对煤矿比较集中却无人申报的地方,要认真检查其清理纠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情况。对工作走过场的,要责成其“补课”;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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