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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法“盯”住政治公众人物账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6:5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立法前沿:

  A 、近年约有4000名贪官携带500亿美元外逃B 、腐败和金融诈骗所得将视为洗钱上游黑钱C 、实名制提出多年后有人仍拥有几十个账户

  16日,全国人大预算工委法案室主任俞光远,在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05年
年会上介绍了反洗钱法的有关内容,他表示,目前反洗钱法草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但目前尚未审议。

  缺乏监控我国反洗钱法律尚未建立

  俞光远说,我国的反洗钱法律制度还没有建立健全,尤其缺乏监控洗钱活动的法律依据,现有规定主要局限在金融领域,适用面比较窄,亟待修改。上游犯罪增加腐败犯罪和金融犯罪

  据目前法律规定,构成洗钱的上游犯罪包括四种: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俞光远介绍说,反洗钱法将把上游犯罪的面拓宽至六种,增加腐败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其犯罪所得及收益将作为洗钱的上游“黑钱”。

  专章规范捉拿贪官将其遣送回国

  俞光远说,近些年我国大约有4000名贪官携带500亿美元逃到国外,反洗钱法里将有专门一章建立反洗钱的国际合作机制,包括信息交换和司法协助两个方面。他表示,有法律做保障,把这些贪官捉拿归案遣送回国会更简单,对方所在国家可以侦查、遣送,双方国家对非法所得进行分享。打击腐败监管政治公众人物账户

  俞光远表示,反洗钱法将加强对政治公众人物有关账户的监管,打击腐败行为。反洗钱法扩大上游犯罪范围和建立国际合作机制,也都有利于加大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他介绍说,除19个部委外,中纪委和监察部也参加到反洗钱法起草工作组中,中纪委和监察部去年关于加强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的专门报告中,也涉及到反洗钱的问题。

  多方防范非金融领域也纳入范围

  由于金融领域的反洗钱规定毕竟比较多,洗钱分子逐渐把注意力转向非金融领域,钻非金融领域反洗钱的法律空子。俞光远表示,非金融领域的洗钱活动要么侵蚀国有资产,要么侵蚀国家财政收入,危害很大。反洗钱法立法中预算工委组织了19个部委参与,国民经济综合部门几乎都参加了立法,还包括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等部门。健全规定让制度防范金融风险

  俞光远介绍说,很多规定徒有形式并没有真正执行。比如存款实名制,虽然存款实名制已提出几年了,但没有真正实行,有的人一个人拥有几十个账户;比如大额现金管理办法也徒有其名,在美国提现1万美元以上也需要报告现金用途并接受严格审查,而我国提出几百万上千万现金,携逃到外国去可能也没人查。俞光远说,反洗钱法将强化健全这些规定,使制度不再形同虚设,防范金融风险。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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