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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撞死路人判他坐牢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6:5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骑自行车撞死人同样构成交通肇事罪!昨日,锦江区法院对吕长军骑自行车撞死路人徐某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吕长军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今年9月14日15时30分,32岁的吕长军骑自行车搭载箩筐及妻子潘某,在石胜路包江桥村委会前,与行人徐某发生激烈碰撞,徐某被自行车撞飞数米重重摔在马路上,当场死亡。事后,交管部门发现,吕的自行车搭载的箩筐宽度为90厘米,该车刹车制动无效,不具备
上路行驶安全条件。交管部门作出结论,吕长军违反了《道法》有关规定,其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9月15日,吕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9月18日,批准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吕长军违反《道法》而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另外,被害人在该事故中有一定过错,负次要责任,且吕长军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向被害人亲属进行经济赔偿,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锦法检记者庞山岚实习生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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