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勒索要“补偿” 农发行案关键人物获刑十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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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7:0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中新社电: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副行长胡楚寿、于大路巨额受贿案的关键人物———黄俊杰,19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1999年8月,亚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黄俊杰,因未能承揽到农发行价值3亿元的设备租赁业务,与时任农发行财务会计部主任的于大路共谋,利用于大路负责设备租
黄俊杰为了隐瞒自己和于大路共同索要该款的事实,指使他人假冒深圳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采取与美禾公司签订虚假委托服务合同、伪造委托付款书等手段,最终将400万元弄到手中。 法院认定黄俊杰犯受贿罪,将其判处有期徒刑15年。黄俊杰认为量刑过重,表示要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