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拟规定大中城市居民有固定住所可落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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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8:45 法制日报 | |||||||||
本网北京12月19日讯 记者翟惠敏 见习记者徐伟 “当前,公安机关要抓紧制定出台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白景富今天在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白景富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作为公安行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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