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整治“公款私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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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8:56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江阴“阳光工程”出台新举措。昨从江阴市纪委获悉,从现在起至明年1月28日,该市将开展“公款私存”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整治将公有资金以个人名义进行储蓄存款、设立账号入账和购买有价证券的行为,堵塞资金管理漏洞,严防公有资产流失。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江阴市、镇、开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整治内容为:将属于市镇财政、部门、单位及科室所有的各种财政性收入、赞
据悉,专项整治活动分为自查自纠阶段、重点检查阶段和整治处理阶段。 凡在自查自纠阶段隐瞒不报、漏报、继续存在公款私存的,一经查实,公款私存资金一律先收缴财政,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对所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从重从严从快处理。(星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