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切实推进高校助学贷款发放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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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9:00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汪伟)昨日从市教委获悉,本市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保证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健康成长。截至目前,已累计为32015名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助学贷款3.43亿元。在新政策下市属高校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金额达1.39亿元,发放贷款5149.12万元。 据介绍,2004-2005学年度市属高校助学贷款已于9月底全部发放。20
市委、市政府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推动本市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市有关部门下大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如期拿到贷款。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市教委、市财政局、人行天津分行、银监局、农行天津分行负责人参加的助学贷款工作联席会,研究推进工作。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切实推进天津市市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普通高校和独立设置的高职学院,切实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领导,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责任人制度”,加快2005-2006学年度贷款的申请、审批和发放,使2005-2006学年度的贷款今年12月底之前发放到位。同时,继续完善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实现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动态管理,建立快速信息通报制度和考核评估机制。 目前,市教委、农行、人行、银监局和财政局等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为助学贷款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市财政局已将风险补偿金和贷款贴息金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保证了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