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科研成果获奖可提高养老金比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9:00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李茜通讯员陈峰】为鼓励老有所为、老有所用,本市出台政策鼓励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昨天,记者从市人事局获悉,日前,市人事局会同市委组织部等七部门,结合本市实际联合制定了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就进一步发挥本市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做出具体规定。 一是要多渠道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意见》要求,全市各单位要通过
二是要进一步鼓励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社团组织开展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退休后参与承担国家和本市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获得国家和本市奖励的,可按规定申报提高退休费(养老金)比例。 三是要切实依法维护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权益。《意见》就应聘期间,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享受原离退休费和生活福利待遇、享受其科研成果转化的利益以及受聘工作期间伤残等级鉴定等问题都做了明确规定。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工作领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