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日起本市启用新版临时身份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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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9:19 首都之窗 | |||||||||||
12月19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透露,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本市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启用新版临时身份证。 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式样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证件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尺寸
临时身份证只发给已办理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手续,但还没有领到证件又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居民。这其中包括首次换领、丢失补领第二代身份证的居民。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 2006年1月1日起本市停止制发旧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市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手续为:申领人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领、换领、补领二代证手续后,凭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和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县局户籍接待室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凭上述材料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制作时间为三天,本市公安机关为了方便群众,将制作时间缩短为两个小时,居民立等可取。公安机关调用计算机系统内的二代证照片制作临时身份证,因此居民不必再带照片。 目前本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领率已超过90%,但仍有一部分居民没有换领二代证。元旦、春节将至,公安机关希望没有换领二代证的居民及早办理,以免影响节日出行及办理相关事宜。(关玺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