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旅顺口区整顿采矿秩序 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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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10:15 中国环境报 | |||||||||
吴广泉 杨安丽 本报讯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近日开始对全区矿产资源开采进行全面整顿,限期整治,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将依法予以关闭和停产。 旅顺口区的艾子口矿区现有12家采矿、球石加工企业。这些企业环保措施不完善,
这次整顿,对未经审批管理机关批准擅自转让采矿权或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让给他人进行采矿的,依法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对超越批准矿区范围进行采矿活动的,依法责令其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对拒不退出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其采矿许可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查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不具备环保审批手续、从事矿产开采及加工的企业要立即停止生产;具备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要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同时”治理任务,并向环保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未落实“三同时”制度,对环境和生态造成污染与破坏的,环保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矿产开采、加工企业要实施严格的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堆渣场要实行清除处理,清除后要采取工程措施实行客土造林,恢复表土层和植被。 | |||||||||